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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影的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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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依依素影】分遗产(15.66)  

2015-04-19 21:56:32|  分类: 情感碎片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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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国家房改政策,使得现在的老人手上至少有一套房子,也是他们身后最大的一笔遗产。当父母走第一个时,矛盾还不大,当第二个走后,若没安排好房子的分配,那问题就会来了。

案例一:婆家有弟兄四个姐妹一个,父母逝去,留房产一处,逢拆迁可得两套房子,于是矛盾来了。生儿子的老二坚持要一套,理由是父母说给孙子,有父亲遗嘱二为证。其父亲生前遗嘱一,是儿子均分,女儿没有。后子女协商,考虑老的重男意愿,生儿子的拿一套,弃老的轻女意愿,其余兄弟姐妹共一套,房子卖后均分。

     案例二:成都大姨家,有四女一子,大姨先走,大姨夫去世前,背着儿女遗嘱公证,存款给孙女,房子给儿子。料理后事时其子女才知道此遗嘱,女儿们有意见,以为是弟弟搞小动作,弟弟说确实不知道父亲的遗嘱。大姨夫家子女皆孝顺,姊妹姐弟关系也好。因大姨夫的遗嘱,让他们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音符。后弟弟没有啃声,自己把遗产房卖了,召集姐姐妹妹相聚,平均分配房款,对单身独自抚养孩子的幺妹还多补给一点。兄弟姐妹皆大欢喜,感情恢复如初。

    案例三:学校党委书记去世,有两儿两女,有一女当初婚姻遭到父母反对,她依然下嫁,父母因此断绝来往,其后离婚独自抚养儿子,在儿子考上三本大学,向外婆求助学习经费,外婆都不给,最后读了技校。当初女儿的婚姻让母亲深恶痛绝,所以,在分配财产时,其他儿女均有,独独没有此女一分一毫。母亲去世后,哥哥做主分配,不仅兄弟姐妹均有,且这个妹妹还多一点,考虑其困难,孩子也没能得到资助读到书,工作不好工资少,所以,偏向其一点。钱也没分光,留一部分作为家族基金,由大姐保管,用于每年清明大家一起上坟、在父母坟前相聚,和以后孩子们的成绩奖励、困难帮助,作为爷爷奶奶福荫后代。

老一辈的重男轻女,和对子女婚姻的门当户对的考虑,以及旧观念的印迹,导致他们处理遗产时有不公正之处,这几家的子女都各有改动,对父母的决策予以纠偏,以保证兄弟姐妹和睦相处,血缘关系的延续,后代的继续往来及互相帮助。

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,孝顺孝顺,其实不能愚孝。当父母不能做到公正公平合理的处理财产时,就会给子女带来矛盾,大打出手的、断绝关系的,比比皆是,上面这几例让我觉得值得借鉴和宣扬。

案例四:也有父母很明智的,某家有一儿一女,儿子下岗,生活不好,在母亲去世后,父亲和女儿说明,你的条件好,我把房子给儿子。后来儿子经商,做的不错,几年后,父亲觉得儿子条件好了,又和儿子说明,把遗嘱改为儿子女儿各半。可怜天下父母心,做父母的总是偏向经济条件差点的,但是又希望一碗水端平,希望儿女和睦相处,不因这点财产导致父母身后,这世上唯一一点骨血,还反目成仇,希望儿女仍如他们在世时一样,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。

案例五:也有父母很无奈的,这次去西安听说的,是三姨家对门邻居,她们也是很好的同事。这人有一儿一女,都是三姨看着长大的。本来姐弟关系很好,后来姐姐去了外地工作,不在一起,加上弟媳挑唆,母亲和弟弟一起生活,母亲知道儿子儿媳想要房子,而且不想给姐姐。母亲无语,至死都没表态说房子怎么分,因为全给儿子,觉得亏欠女儿,分给女儿,知道媳妇这关过不了,而母亲生病毕竟是儿子媳妇在料理。于是,成了遗留问题。在母亲住院期间,姐姐回来弟弟都不给进家门,每次回来都是住旅馆,在母亲后事办完后,姐姐对弟弟说:法庭上见。弟弟也气的不行。今年清明姐姐回去扫墓,问弟弟父母坟墓具体位置,弟弟也不告诉,更是把母亲门锁换了,也不给姐姐住,姐姐只好住旅馆,姐弟之情已经荡然无存。其母生前委托三姨调解,三姨做弟弟工作,说:你拖不过的,按法律你姐姐也是有的,还是和姐姐好好商量。虽然不在身边,你姐姐也是尽孝的,她也不可能把工作辞了,回来看着母亲,你在身边多做点也是应该的。但因为媳妇认定了女儿不应该有,弟弟又听老婆的,所以,最后恐怕是只能法庭上见了。

现在,不单单老人有老思想,女儿不该得,中年里也有这种思想,尤其是从农村出来的女人。

案例六:我有一亲戚,父母是农村的,家里有三个兄弟,就她一个女儿,但是,在征收土地分配房子时,哪怕每个弟兄都有两套、甚至三套房,父母、兄弟都不会考虑给她一套,农村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分配,做女儿的也不会有怨言。不过,好在她姑母出面和其父母谈话,另补给她几万元了事。这大概是作为上一代的姑姑,也是这么走过来,深有体会,心里能感受到这般的不公平,而出面调解。但这样的女人做女儿好,不要娘家的,但是,在婆家就厉害了,做她的姑子就惨了,她同样认为女儿不该得,若老公再是个耙耳朵,那就和案例五一样了,搅得婆家兄弟姐妹关系不得和睦。

        当然,不管农村也好城市也好,现在更多的父母越来越注意公平合理处理,男女一样,省的给子女留下遗憾,在其身后为了房产而导致兄弟姐妹不和,亲情断裂,那才是一件悲哀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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